关键词导航more

专利

专利复审、专利无效、专利确权行政诉讼、专利侵权纠纷、专利许可纠纷、专利转让纠纷、专利合同纠纷

商标

商标取得、商标异议、商标撤销、商标复审、商标行政诉讼、商标侵权纠纷

著作权(版权)

著作权(版权)登记、著作权侵权纠纷、著作权许可纠纷、著作权转让纠纷

植物新品种

植物新品种申请、植物新品种维权、植物新品种纠纷处理

不正当竞争

域名纠纷、商业秘密保护、商号纠纷、装饰装潢纠纷

知识产权合同

技术合同纠纷、特许经营合同纠纷

知识产权犯罪

假冒注册商标罪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、非法制造、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、假冒专利罪、侵犯著作权罪、销售侵权复制品罪、侵犯商业秘密罪

专业团队more

赵虎律师

常成律师

郝傲阳律师

孙靖律师

黄海波律师

于淑新律师

联系我们(聘请律师) more
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
免费咨询热线:400 630 8080
电话:010-88588787
传真:010-88588887

当前位置:首页 > 专利权 > 专利侵权
专利权的内容
来源:本站原创 作者:adminer 更新时间:2010年10月21日
       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,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,都不得实施其专利,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、使用、许诺销售、销售、进口其专利产品,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、许诺销售、销售、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。

        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,都不得实施其专利,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、销售、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。